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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04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列入学习计划,纳入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县政府及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县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印发了《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进行了报备。召开了中共行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和依法治县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完善政府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以政府办红头文件形式印发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行政办发〔2019〕1号),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印发了《关于调整行唐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行政办字〔2019〕6号),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3.完善审批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60项,其他类事项56项。行政审批局成立综合受理科,全面落实“一窗受理”,扩大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范围。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加快企业开办速度,精简企业开办环节,实行全流程在线一体化办理,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办结,截至目前,企业开办时间平均不超过2.6小时,排名全市第二。

4.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配套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定价目录,按国家、省要求和安排部署,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调控机制。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力抓好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双胜利,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培育活动,市场主体净增9218户,净增目标完成率261%,排名全市第二。二是推行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窗通”平台、个体工商户依托“云窗办照”手机APP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登记网办率为88.09%,个体工商户登记网办率为91.34%,均排名全市第一。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共签发电子营业执照14716个。三是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编制了《行唐县第二批“证照分离”改革清单》,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企业登记1146件。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方式对企业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将双随机抽查情况的结果进行了公开。

7.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了《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和九个专项工作组。建立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会商制度,每个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我县南桥镇综治中心被市委政法委评定为省级综治中心示范点,打造了龙州、只里、上碑、口头4个市级综治中心示范点,打造了34个村级示范村。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综治“9+X”信息系统建设,制定了《行唐县网格员日常管理办法》,为全县385名网格员配备手机APP,录入矛盾纠纷等各类信息3000余条,位居全市第二。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截至目前,已接入摄像头3832路。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清查行动,对全县在册患者2011人进行了全部核对,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工作,对具有潜在不稳定因素精神病人而没有享受有关政策人员进行了摸排,把这些人员纳入管控视野,落实了“五包一”措施

8.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12348”热线平台的服务功能,建立了公证顾问便民服务微信群和公证顾问民调员群,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公证“两个顾问”平台实现了330个村全覆盖,客户达到29600个,签约人数达1414人,实现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

9.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自然生态环境监管,对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纳入国家台账的42家违建别墅和推送到清查整治外网的42家项目完成排查认定工作。积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依法治理。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解剖式”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高限处罚,共办理生态环境类行政处罚案件25件,罚款51万余元。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县财政出资约330万元,拟选择居民小区100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42个、有规模的学校18所、公园广场5处、医院2所作为项目实施试点,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10.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一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实现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学校等行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印发《行唐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通知》和《疫情防控与企业复产复工法律常识100问》等,切实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职能,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依托消防救援、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重点行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项目,形成了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完善了专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了应急响应与救援的部门联动效率和协作能力和联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制度化、实战化的综合、专业、处置方案演练和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多种形式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演练质量和水平。全面修订县级综合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已完成县级综合预案1个,县级专项预案36个,部门预案40个,健全完善了全县应急预案体系。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1.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核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唐县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并遵循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布等程序。已完成2020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件,审核率100%,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全部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同时,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及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审查工作,完成760份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审查。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2.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印发了《行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及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必须先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完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3件,县政府常务会议题会前合法性审核53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行唐县分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15个乡镇成立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2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15个乡镇签订了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委托协议书,共下放、委托行政处罚事项87项,配备了办公场所设施和车辆服装,为189名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申办了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优化整合了行政执法队伍。

1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新修订了《行唐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唐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行唐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进行定期网上巡查,对公示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在各公示平台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534项,行政处罚案件1318件,行政检查139项。在县政府网站、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为15个乡镇添加了行政执法公示账号,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事前、事后公示的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15.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全县25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5个乡镇均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责任制,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将执法职权分到具体岗位,确定了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

16.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证申领人员资格审查机制。未经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在编在岗的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二是做好执法证件持证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对转岗及过期证件进行收回,对丢失证件人员责令登报注销,重新制证;对违纪违法的执法人员一律注销执法证件。三是强化执法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情况详单,全方位、多角度地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046人次,推动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17.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以网络授课的方式组织完成了全部15个乡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培训考试,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8.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完善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建设。编制并印发了《行唐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行社信办发〔2020〕1号)文件。在石家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总量达到557401条,有效入库率99.46%。二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行了2次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专项排查,组织全县各单位公务人员签订了《信誉承诺书》,并上传至“信用石家庄”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19.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定《行唐县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充分延伸审计触角,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全县13个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再就业资金专项审计,完成财政下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对全县2017年以来未接受审计的投资额度100万元以上83个扶贫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深入自查,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迅速整改。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以教育、卫健、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为重点,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开展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20.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县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时按要求在网上发布。对县级预决算报告、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财政管理制度等在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公开透明度。将县级56个部门实施的827项行政权力清单和16个乡镇(开发区)实施的142项行政权力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权力清单专栏进行了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30件、政协委员提案154件。自9月20日“12345市民热线”平台改版后,回应群众各类信息3833余条。及时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了以县大调解中心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组织,设立县级大调解中心和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30个、行业专业调委会13个、个人调解室9个,共配备民调员1282名,专职调解员91名。积极推动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唐县“老康调解室”曾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成为行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靓丽品牌。县财政每年拨付大调解经费100万元,诉前调解经费18万元,专门设立了务工补贴和调解案件奖励,调解经费保障到位。

2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审结21件,其中维持16件,终止2件,撤销3件;正在审理中1件。撰写的《潘某不服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案》《宋某不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案》典型案例,分别被市局“一案三推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析简报第一期、第四期刊用。6月30日通过县委宣传部“行唐发布”微信平台全文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了《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石家庄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县行政机关正副职出庭应诉案件7件。

23.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全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均已成立专门的行政调解工作室,并达到“五有”标准,每个调解工作室配备一名专门工作人员,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调解及对外联络工作。

24.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的规定,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维护司法权威。开展县级领导第一批包联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化解信访积案90件。正在进行第二批县级领导包联化解信访工作,集中交办信访事项126件,已息诉108件。

25.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筹部署全县“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全县4700余名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宪法知识考试,树立广大干部宪法法律意识,做到依宪行政、依法用权。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宣传材料,通过深入乡村社区、利用法律服务热线和行唐发布等渠道广泛宣传,为全县群众和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组织大型文艺汇演1次,进农村社区16次,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提升东井底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水平,完成3个省级民主示范村申报。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6.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县委考察、评价、推荐和使用干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推荐考察环节,严格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将任前考察、测试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

27.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干部作为“七五”普法重点对象之一,把宪法法律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全县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28.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2020年干部培训计划,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时把握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2021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最新部署,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进程等,逐一对照研究,搞好任务对接,制定我县法治建设规划,确定“时间表”、绘好“路线图”、制定“任务书”,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均衡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

(四)强化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采用多种方式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行唐县人民政府   
     2021年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