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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稿件来源:住建局
日期:2023-09-18
根据《河北省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的通知》(冀燃专办函〔2023〕4号)要求,我县明确了各部门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1:
行唐县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
附件2:
行唐县(市、区)乡镇(街道)燃气分管负责人和村(社区)燃气安全监督专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