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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2-04-10

行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行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唐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11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要求,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历时3年,66名调查人员参与,汇集了81646个调查图斑数据,调查数据成果经省级10轮核查、国家2次外业核查和“互联网+外业核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两轮督察,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2.73万亩。其中水浇地51.51万亩,占70.82%;旱地21.22万亩,占29.18%。

二、种植园用地10.74万亩。其中,果园10.68万亩,占99.44%;其他园地0.06万亩,占0.56%。

三、林地17.6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62万亩,占37.51%;灌木林地0.23万亩,占1.30%;其他林地10.8万亩,占61.19%。

四、草地面积13.98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0.26万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3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6万亩,7.52%;村庄面积13.64万亩,占88.4%;采矿用地0.41万亩,占2.6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2万亩,占1.42%。

七、交通运输用地4.2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面积0.13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3.09%;公路用地面积1.34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31.83%;农村道路面积2.74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65.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面积1.91万亩,占47.40%;水库水面面积1.3万亩,占32.26%;坑塘水面面积0.3万亩,占7.44%;沟渠面0.42万亩,占10.42%;水工建筑用地面积0.1万亩,占2.48%。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对于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三调”成果对于各级党委、部门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支撑资源管理和社会共享服务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