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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的通告

稿件来源:疫情防控办 日期:2021-08-22
行唐县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行程码和
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当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将在全县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8月22日起,对出入全县农村、社区(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饭店、医院、影院、宾馆酒店、汽车站、公交车、公园及其他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住建局和民政局,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和民政局,收集信息后统一报送至县疫情防控办,由县疫情防控办推送至未接种人员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确保8月25日前实现早接快接、应接尽接。
三、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疫苗。除二级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职工要在8月25日前做到应接尽接。
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但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五、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第一时间查验就诊人员接种证明,对未接种人员立即组织就近接种。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三码”联查工作已在全省、全市范围内陆续开展,希望广大居民出入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要求,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造成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禁忌但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尽快就近接种,确保于8月25日前实现早接快接、应接尽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行唐县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