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01    来源:行唐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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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唐县2022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有效防控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切实改善我环境质量我县按照“依法禁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依据《石家庄市2022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县2022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狠抓责任落实,有效控制火情发生,促进我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落实县、乡、村三级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制,深层次细化、实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构建“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监管机制。全面开展本区域内的零散秸秆垃圾等一切可燃物清理、整治、禁烧工作,保证全年红外线视频监控推送火点数下降30%。

(三)工作任务

1.强化监管体系。夏秋两季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重点时段5月30日-7月20日,9月20日-12月31日),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对辖区内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区域全面监管,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露天焚烧问题。

2.实行包保督查。建立起县政府相关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包保工作责任体系和乡镇领导包片、乡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和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对露天禁烧工作开展联合督查。

3.严格巡查执法。各乡镇、开发区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乡镇、开发区行政综合执法队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对焚烧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和拒绝、阻碍露天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4.强化源头管控。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以村组网格为单位,及时对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收储、离田清运、田埂荒草清理等进行验收,消除禁烧隐患。对不能还田的,属地政府要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

5.实施禁烧常态化管理。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全年不放松。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夏秋农作物收种重点时段,抽调相关县政府部门人员分片下沉督导。

2.狠抓责任落实。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乡镇(开发区)扎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

3.注重宣传引导。县生态环境分局、乡镇、开发区要加强露天禁烧工作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与露天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加强应急处置。要健全露天禁烧预警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乡镇、开发区要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焚烧火情。

5.严肃责任追究。把露天禁烧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对不重视、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或疏于管理、措施不力等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将依据《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行唐县2022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