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行唐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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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
和行唐县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
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现就《关于公布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行唐县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破解市场和民生领域痼疾、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梳理制定了本通知。

二、制定过程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家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2021﹞-5),我县印发了《行唐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8月1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石家庄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石家庄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并问计市司法局后确定了《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行唐县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三、通知内容

本通知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精准把握范围,严格规范证明事项;二是强化衔接过渡,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落实责任。

 

 

 

政府办文件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 行唐县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 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