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行唐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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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行唐县2020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行唐县2020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是因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攻坚克难,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争先进位”,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三五”任务目标,根据“市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行唐县经济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行唐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制定的方案。

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露天禁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充分发挥露天焚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合理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其目标是采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县域内秸秆垃圾“零焚烧”、关键部位“无堆放”,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等得到全面清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是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县域内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督导;县公安部门负责对县域内拒不执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蓄意焚烧秸秆垃圾等污染大气环境行为,依法打击处理;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财政奖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专项经费;县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河滩及两侧用地范围内、水库防护栅栏封闭区域内杂草、芦苇等杂物禁烧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主要干道两侧路肩的杂草、树下附着物清理工作,协调京昆高速、朔黄铁路沿线地界权属部门,做好防护栅栏封闭区域内的杂草杂物禁烧工作;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露天焚烧现场;县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做好露天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县纪委监委部门负责追究露天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开发区及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方案坚持四大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2、突出重点、精准控制3、以疏为主,疏堵结合4、属地负责,协同保障),四大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监管体系3、严肃责任追究4、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四个主要任务(1、健全工作机制2、强化网格监管3、抓好源头管控4、筑牢禁烧防线)。

政府办文件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唐县2020年秋季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