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每生每月保教费130元
收费主体:行唐县实验中学附属幼儿园
计费单位:每生/月
收费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冀价行费〔2017〕58号,冀发改公价〔2020〕774号,冀财预〔2010〕131号,冀财预〔2010〕80号,冀教财〔2021〕17号,行价〔2011〕4号文。
收费范围:在园幼儿
收费对象:在园幼儿
征收方式:执收单位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开具小条缴费通知单,缴款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
减免规定:根据冀教财〔2018〕27号,石教〔2019〕34号,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
3.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监督举报电话:0311-82690122